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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南阳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第七勤务大队护学岗进驻我校的通知
2017-11-13 18:13   审核人:

校内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,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生命、财产安全,经与南阳市公安局交警队商定,南阳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第七勤务大队护学岗进驻我校,在北大门西侧一楼驻扎,协助维护校大门和校园内的交通秩序管理,对校外进入校园的车辆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管理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学校南大门不准通过机动车辆。东大门只准通过校内垃圾车、工程车等特殊车辆,不得通过校外机动车辆。北大门东、西两侧分别为人行道、非机动车出入口;其中部正中间为所有机动车辆入口;中部西侧为校外机动车辆出口,所有校外机动车辆一律由此口缴费出门;中部东侧为校内机动车辆出口。校内、外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有序出入,不得抢道和错道出入。

二、校内各单位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门卫管理规定,按北大门有关交通提示内容出入,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认真服从公安交警和学校门卫人员指挥,不得闯红灯,不得乱占车道,不得闯岗。凡是损坏门禁等设置的一律照价赔偿。

三、所有车辆进校要严格按照《南阳理工学院道路交通车辆管理规定》(南理工字〔2017〕104号)和第46次、47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,安全行驶,文明行驶,不得超速、不得鸣笛;按停车场(位)有序停放,不得乱停乱放;禁止“三无”摩托车辆和大噪音摩托车辆在校内行驶,学校保卫处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文明单位奖惩条款进行管制;校外车辆要自觉按照入校计时收费要求主动缴费,一车一杆,请勿抢行。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护学岗警官将按照有关交通法规,结合校园测速装置和监控探头现场取证,进行处理。

四、校内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地统一申报办理本单位教职工、代课老师、务工人员及家属的机动车辆通行证,不得弄虚作假。

五、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,吸取经验教训,切实加强所属师生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,利用多种形式,广泛深入宣传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常识,不断提高师生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。积极倡导绿色出行,努力营造人人遵守道路交通法规、人人维护文明单位形象的良好氛围。使有序出入大门、安全行车、文明行车和规范停放车辆,变成广大师生员工的自觉行动。

特此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保 卫 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11月13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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